视环会
您现在的位置:物流技术网>技术首页>行业百科

猎雕起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直播推荐

更多>
合肥精大仪表宣传片

合肥精大仪表宣传片回放

开播时间06-08 14:00

产品推荐

更多>

电子吊秤的技术要求

2014
06-06

11:35:26

分享:
493
来源:猎雕起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电子吊秤要由传感器、秤架、称重显现掌握器三大全体组成,上亚津电子秤架是将传动带上物品的分量传送给称重传感器的荷重接受和传送安装,也是物品称量进程中*度转换环节,因为它是电子传动带秤zui主要的组作成体。某个环节的准确度和稳固性对于电子传动带秤的功能优劣起着决议性的作用使用中也要注意避免吊秤传感器使用过载。

      1 结构的一般要求

      1.1 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电子吊秤应符合GB/T 3811、GB/T10051。1和GB/T 10051.2的有关要求。

      1.2 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电子吊秤,应能承受表4所列次数zui大称量载荷的加载而不损坏。表4工作级别M1M2M3M4M5M6M7M8次数8*103次方1.6*104次方3.2*10四次方6.3*10四次方1.25*10五次方2.5*10五次方5*10五次方1*10六次方

      。

      1.3 封记 影响计量性能的调整部件应按JJG-555---1996中5.1.2.4要求加封记。2称量结果的实质 电子吊秤的称量结果应以数字形式指示2.1 读数的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称量结果的读数应可靠、易读、清楚。

      2.2 示值的形式示值的形式应符合JJG555---1996中5.2.2规定。

      2.3 示值的极限超过Max+9e应无示值。

      2.4 读数的稳定时间电子吊秤自载菏垂直起吊离地且起重设备停止运转到称重显示器读数平衡稳定所需的时间,不大于10s2.5 细分指示装置装有细分装置的秤,指示的分度值小于e应是:在按住细分指示键期间,或在发出手动指令后的5s内,均不能打印质量2.6 打印装置打印应清晰、持久。打印的数字高度至少为2mm打印应清晰、持久。打印的数字高度至少为2mm所打印的计量单位名称或符号,应在数值之后或一组纵列数值的上方所打印的计量单位名称或符号,应在数值之后或一组纵列数值的上方当平衡不稳定时,禁止打印。当平衡不稳定时,禁止打印。平衡稳定是只打印完成后5s内,指示不多于两个相邻的值,其中一个是打印值。

      2.7 记忆存储装置平衡稳定之前,对后续指示、数据传输、累计等主要示值不进行存储。

      3 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电子吊秤应具有半自动置零装置。电子吊秤应具有半自动置零装置。

      3.1 zui大效果任何置零装置的效果,应不改变秤的zui大称量。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的范围,应不大于zui大称量的4%;初始置零装置的范围应不大于zui大称量的20%半自动置零与除皮用同一装置操作除外3.2 准确度置零后,零点误差应不超过±0.25置零后,3.3 置零装置的控制半自动置零装置应在下述条件下才能运行。

      a、示值为零

      b、平衡处于稳定状态c、1s之内修正量应不大于0.5e时4 除皮装置电子吊秤应有除皮装置,且在zui大称量的0%~100%范围内有效。

      4.1 准确度当秤处于平衡稳定、除皮装置准确度达到±0.25e时才能运行。

      4.2 运行范围除皮装置不得运行于零点和零点之下或zui大称量之上。

      4.3 运行的可见性除皮装置的运行,应在秤上清楚的指示出来,净重值用“净重”(N或NET)标志。

      4.4 扣除皮重装置皮重与净重之和大于Max+9e时应无质量指示或报警4.5 称量结果的打印毛重值可不带任何标志进行打印。若带标志,应使用“毛重”(G或B的)标志若只打印净重值,应使用“净重”(N或NET)的标志若净重值与相应的毛重值和皮重值一起打印,则净重值与皮重值应有相应的标志符号“N”与“T`识别。

      5 预置皮重装置

      5.1 分度值无论怎样向除皮装置输入皮重值,其分度值应等于或自动的化整到秤的分度值。

      5.2 运行的指示预置皮重运行的指示,应符合6.4.3、6.4.5,但预置皮重值用“预置皮重”(PT)标志6 安全要求6.1 极限载荷电子吊秤应能承受zui大称量4倍的极限载荷而不出现断裂或使电子吊秤丧失承载能力的变形。

      6.2 电子吊秤中使用电网电源供电部分应符合JJG555---1996中8.5和GB14249.1的有关要求。

      6.3 吊钩、吊环等承重件应有产品合格证,其制造厂应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认可证。

      7 机械零部件铸件、焊接件锻件、机械加工、装配、油漆等均应符合图样有关规定。

      8 称重显示控制器8.1 称重显示控制器应符合GB/T7724中有关规定。

      8.2 电子吊秤应能经受GB/T6587.1规定的环境试验而不损坏。与秤体组成一体的控制仪表部分或在室外使用的便携式仪表环境分组为三组,在室内使用的称重显示控制部分环境分组为三组。

      8.3无线数传式吊秤使用的通信机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要求。

      8.4 称重显示控制器单独测试时,其误差应不大于电子吊秤的zui大允许误差的0.5倍。

      9 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应符合GB/T7551有关规定。传感器单独测试时,其误差应不大于电子吊秤zui大允许误差的0.7倍。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137230772@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物流技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物流技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物流技术网,https://www.56js.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2911号

QQ联系

咨询中心
客服帮您轻松解决~

联系电话

参展咨询0571-81020275会议咨询0571-81020275

建议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