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ZB2014-524
1、招标条件
长春际华物流园区项目厂区道路照明工程已由长经内资字[2012]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际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道路照明工程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际华物流园区项目厂区道路照明工程
2.2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以南,乙五街以西,丙一路以北,丙三街以东
2.3工期: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04月20日——2014年05月10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二项。
3.4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投标报名处(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复印件2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开标室(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6.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媒体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际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投标报名处
报名联系人:谢辉联系电话:0431-84627008;0431-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传真:0431-87910195
日期: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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