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4403002012077702
工 程 名 称:深圳地铁三期工程7、9、11号线车辆段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
公 告 时 间:2014年01月09日09:00时 至 2014年01月15日17:00时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01月09日09:00时 至 2014年01月15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逐轮票决方式定标
招标部分估价:1100.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1)深圳地铁7号线车辆段起重机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及相关服务;
(2)深圳地铁9号线车辆段起重机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及相关服务;
(3)深圳地铁11号线车辆段起重机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及相关服务;
招 标 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俊
联 系 电 话:2399694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超
联 系 电 话:0755-83992558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进行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起重机械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许可证应包含本次招标的各类起重机的大起重量(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5t;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5t;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2t;柱式悬臂吊起重机:1t;电动单梁起重机:5t)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2011~2013年)有1个及以上400万元的合同业绩。
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本次项目1次招标,确定1家投标单位,分7、9、11号线签订三个合同。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以下资料送到招标代理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燕南中路中泰燕南名庭D1002室):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上述企业资质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咨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13号窗口。
咨询电话:83787179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招标单位 |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