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重庆市妇幼保健中心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1〕8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管理代理为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路82号地块。
2.2工程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医院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
其中包含信息通讯系统(数据网络系统、程控交换机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一卡通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考勤消费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排队叫号系统、机电设备监控系统(BAS)、能源计量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多功能会议视听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视频网管理平台、移动门诊输液系统、婴儿防盗系统、机房工程(UPS、机房装修、精密空调、防雷接地、电气)、基准时钟系统、弱电管路与桥架、综合管线的施工、各主子系统的集成、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二年质保、售后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当上述三者有差异时,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要求为准。
2.4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1)具备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可替代上述两个资质证书)、以及国家工信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应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在3000万以上的类似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
(5)投标方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施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须附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法律责任自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区县采用其他信息网的应注明,下同)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6367432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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