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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龙村镇塘湖、硝芳、洞口中学饮水安全工程招标
公告日期:
2013-09-13
截止日期:
2013-10-13
所属行业:
所在地区:
广东
详细内容

  1、本招标项目五华县龙村镇塘湖、硝芳、洞口中学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2]1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龙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
  
  五华县龙村镇塘湖、硝芳、洞口中学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参考价80万元
  
  (以上招标参考价均含地方配套资金)。
  
  2.2招标范围:
  
  五华县龙村镇塘湖、硝芳、洞口中学饮水安全工程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项目。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资金;
  
  2.4工程地点:五华县龙村镇;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0月31日前完工;
  
  2.6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下浮。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应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已通过工商年审;
  
  3.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一名(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外省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没有其它在建工程执业;
  
  3.5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B类和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7投标人必须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
  
  3.8拟投入的施工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相应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3.9信誉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不在水利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五华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凡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资料<一>:
  
  4.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2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必须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4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类)复印件;
  
  4.5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施工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及近三个月内(6-8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8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
  
  资料<二>:
  
  4.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0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11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①第4.2~4.7项需提供原件现场备查。②投标人应按资料<一>、<二>要求分别装订并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写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法人公章。③以上材料(按顺序打印目录)一式二份用A4纸并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5.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工作时间),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8日-2013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工作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8:30~9:30时,递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2013年9月29日9:30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龙村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五华县龙村镇
  
  联系人:古先生联系电话:1350235381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东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联系人:李生联系电话:0753-239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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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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