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对北京烟草系统财产定点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BJYC.CW002-2013
2. 项目名称:北京烟草系统财产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3. 项目内容:对北京烟草系统房屋、设备、存货、机动车辆等进行承保
4. 服务期:本次招标的服务项目,保险期限均为1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合作顺利,可延长一年。
5. 投标资格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省级分支机构;
(二) 投标人须为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在北京地区开展保险业务的资格;
(三) 投标人成立须五年以上,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前三年内未受到保险业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四) 在北京地区有40个以上定点理赔协作单位;
(五) 具有高素质的本项目专业服务团队。
(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3年7月24日起至2013年 7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
7.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609房间(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2号)
8. 领取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企业三年之内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领取。
9.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10.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8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2号北京市烟草公司16层会议室。
1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所有。
招标采购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2号 邮 编:100122
电 话: 010-67009736、67009252 传 真:010-87323030
联 系 人:舒俊、井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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