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汾公路分局2013年薄弱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2〕260、299号文件批准建设,以晋公养发[2013]295、296、297号文件批复施工图。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基、路面、沿线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国道209线、309线、省道洪永线。国道209线K607+293-K624+950、K633+588-K639+550段(23.619公里);国道309线K1268+820-K1284+730段(15.91公里);省道洪永线K142+520-K143+400、K151+400-K174+250段(23.73公里)为二级公路,上述路段都为沥青砼路面,现公路路面出现大面积龟网裂、坑槽等病害,部分路段路面严重沉陷、变形、推移、排水和安保设施不完善。现按路线线型、路基宽度不变的原则,主要对路面进行改造,并完善排水和安保设施。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10月30日,共 3.5个月,监理服务期28个月。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总监理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办公室,负责本项目辖区内路基、路面、排水、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监理标段监理资质要求监理业绩要求
一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五年内曾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施工监理任务,且单项里程不得少于15公里。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山西省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1至2013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持单位介绍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和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2日8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招标人将于2013年7月12日8时30分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出席会议。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交通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
地 址:临汾市解放东路1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联 系 人:巩先生 、王女士
电 话:-612
传 真: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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