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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强台州市现代物流业 提升进台州市综合竞争力

2012-12-07 09:41:19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阅读量:474 我要评论


  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航运业发展有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大吨位船舶。企业新建或新购(船龄5年以内)2万载重吨以上自有船舶,一次性给予财政补助。同时,鼓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当年实现主营收入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航运企业,一次性分别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为了加快推进台州市航运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做大做强台州市现代物流业。台州市还将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放宽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贷款额度和自有资金比例限制。金融机构要做好航运企业的贷款分类处置和风险化解工作。对有市场、有需求、前景好、经营管理较规范,但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要列出具体企业清单,提出具体帮扶措施,决不能简单抽资或压贷。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航运企业的可承受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合理利率定价,适当延长还贷期限,主动让利企业。贷款时,不得强求客户购买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增强涉企收费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不得额外增加企业负担。市*、台州银监分局要定期开展金融专项检查,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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