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应用财政资助资金通知
2009-04-27 16:12:48阅读量:887
杭州市*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财企〔2009〕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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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杭州市2009年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财政资助资金的通知 | 各区、县(市)*、经发局: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经委关于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3号)的规定,经各区*和主管部门对各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申请财政资助的申报材料的审核,现同意拨付杭州市2009年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财政资助资金2019115元(市财政承担部分),并相应增加各区、县(市)“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科目。 各区、县(市)收到资助资金后,请按规定将财政资助总额及时、足额拨付到企业,严禁截留、挪用。各区、县(市)应抓紧配套资助资金的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杭州市2009年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财政资助资金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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