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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的通知

2023-08-31 15:28:21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阅读量:807 我要评论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的通知
 
  穗空港规字〔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
 
  为深入贯彻民航强国战略,全面落实市政府相关部署,高标准推进广州航空客货运“双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更好地支撑服务“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战略,结合航空运输业新形势新变化,在《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空港规字〔2022〕3号,以下简称“已有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以下补充措施。
 
  一、鼓励加密定期国际全货机航线。在现有国际航线资源基础上,鼓励加密定期国际全货机航线,切实提升全货机运力。对航空公司较上一运营年度加密国际全货机定期航班并持续运营满一年,对其首个运营年度一次性给予补贴。加密美洲及欧洲全货机航线,实际出港航班按12.5万元/班、进出港货物按250元/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补贴;加密非洲及澳新全货机航线,实际出港航班按10万元/班、进出港货物按200元/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00万元补贴;加密中亚、西亚、南亚全货机航线,实际出港航班按5万元/班、进出港货物按100元/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750万元补贴;加密东南亚、东北亚全货机航线,实际出港航班按1.5万元/班、进出港货物按50元/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0万元补贴。
 
  二、鼓励新增投放全货机。鼓励航空公司加大全货机运力投放,促进广州机场整体货运业务发展。对航空公司新投放全货机且运营满一年,按机型给予补贴,业载量<20吨的,补贴50万元/架;20吨≤业载量<100吨的,补贴100万元/架;业载量≥100吨的,补贴200万元/架,每年每家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对公司总部注册在广州市,并以广州机场为运营保障基地的主基地航空公司新投放全货机,按照以上补贴标准的1.2倍执行,每年每家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补贴。
 
  三、鼓励主基地航空公司做强国际货物中转。充分发挥主基地航空公司自身优势,提高国际货物中转效率,促进国际货物中转业务加快发展。对主基地航空公司全货机的中转联运国际货物(包括国际转国际、国内转国际、国际转国内货物)年度增量,按100元/吨给予补贴。
 
  四、鼓励货站提高特殊货物处理效能。提升航空物流产业服务保障能力,畅通生鲜冷鲜外贸供应链,服务重点产业发展。对广州机场空侧货站纳入广州进出口统计的生鲜冷链货量同比增速达20%以上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给予货站运营企业50万元补贴,每年每家货站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五、完善航空运输统筹发展机制。在广州北部增长极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下设临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制约发展瓶颈问题,推动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
 
  本补充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补充措施中未作补充和修订的事宜,按照已有措施执行。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补充措施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项下资金的申领程序及要求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另行明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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