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
您现在的位置:物流技术网>技术首页>技术动态

企业直播推荐

更多>
合肥精大仪表宣传片

合肥精大仪表宣传片回放

开播时间06-08 14:00

产品推荐

更多>

煤炭物流机遇

2012
11-09

10:02:41

分享:
1699
来源:
  政策扶持加大力度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无疑是我国物流业在今后一个时期zui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和实施这一规划,不仅是促进物流业自身平稳较快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的需要,也是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的调整与发展的需要,更是扩大消费和吸收就业的需要,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份文件中,明确地把煤炭物流列入了重点领域物流的范畴;提出要加强这些重点领域物流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物流体系。在该规划中,提出了要建设物流通道的概念,特别提到了要建设煤炭物流通道。煤炭物流通道的建设以山西、内蒙古、陕西煤炭外运为重点,形成若干个煤电路港一体化工程,完善煤炭物流系统。
  
  为了落实物流发展规划,*要求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规划,积极引导和推动重点领域和区域物流业的发展。*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煤炭物流等专项规划。在煤炭物流业发展的重点地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制定本地区煤炭物流业规划,指导本地区煤炭物流的发展。
  
  挑战与机遇并存
  
  我国目前煤炭物流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我国的煤炭物流大多都是煤炭生产企业、煤炭需求企业自营物流。煤炭物流80%左右都是由煤炭企业以及工业企业自身承担的。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各种物流装备、各类物流从业人员等有效资源还不能合理社会化。还有,在煤炭物流市场中,煤炭经营单位和中介机构过多过滥,煤价层层加码,层层盘剥,交易成本过高。流通市场分布不均也提高了交易成本,致使流通过程中运输和交易费用大幅增加。我国煤炭物流服务企业现有的主要服务内容于货运代理、仓储、运输等基本的低层次物流作业层面,很少有物流服务企业提供综合性、全程性、集成化的现代物流服务。总之,这些问题都是煤炭物流发展的挑战。
  
  分析整个煤炭物流产业将来的发展需求,整合运输市场是当务之急。在运输企业之间,进行收购或重组,以这种方式可以提升整个行业的档次,把个体户和小型运输公司的资源整合,形成大、中型的运输公司,提高物流效率。相关部门也要及时制定相关规范,对煤炭运输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物流服务公司应以合同、契约的方式与煤炭企业及用煤企业约定运量、价格和质量等要素。在物流服务中,以双赢为出发点,对运输路径、运输方式进行统筹安排,降低物流成本。在煤炭物流业的发展中,物流信息系统的建设也非常重要。现代物流的理念中,信息流也是重要的一环。煤炭物流信息系统应该包括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供应库存、配送、煤炭仓储、运输、销售等主要功能模块以及基础数据维护、综合信息查询、财务管理以及系统维护等辅助功能模块,实现物流、资金流、数据流和信息流的统一。煤炭物流系统信息也具有特殊性。煤炭物流范围大,信息源点多,所以信息量也很大;而且,煤炭物流信息动态性强,信息的价值时效性很强;再者,煤炭物流信息种类多,煤炭物流系统和其他系统也密切相关。正因如此,煤炭物流信息系统必须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等实现对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应用。在煤炭物流实践中,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应该通过开发自己的电子商务系统,来满足客户追求方便快捷服务的心理。物流企业要有能力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实时货物查询,货物跟踪等功能。这些功能的实现都离不开科技创新。关于科技创新,*部长万钢说:“政府部门、科技系统在推动自主创新、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创新成果的同时,要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创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市场环境,使创新成果更好地与市场结合。”
  
  煤炭物流的发展,也将逐步实现从黑色物流到绿色物流的转变。无论是开采、运输,还是储存、装卸、流通,乃至消费环节,新的技术加上有效的管理,能减少煤炭物流各环节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减少废弃物物流的发生量。另一方面,做好煤炭废弃物流回收和利用也很重要,还应该加大对煤炭废弃物物流的研究和利用,关注这方面的市场潜力。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137230772@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物流技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物流技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物流技术网,https://www.56js.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2911号

QQ联系

咨询中心
客服帮您轻松解决~

联系电话

参展咨询0571-81020275会议咨询0571-81020275

建议反馈

返回顶部